加班,overtime,是工厂普通打工人习以为常的事情。别人疯狂吐糟的996,却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基础。当然,每个人所处的阶级不一样,也就不存在可比性。
上个月,同事因为接连违反流程作业,被品质部查到,最直接的处罚结果就是:自当日起到月结日不允许加班,没有加班意味着只能拿广州最低基本工资2400,扣除社保公积金也就剩个生活费了。不由得让我想起2015年,厂里更改加班时间的事情了。
白班上班时间 7:00-19:00 一天正常工作时间7:00-15:00 中间有午饭11:00-11:30,晚饭17:00-17:30加起来有一个小时的吃饭时间。更改加班时间之前,从15:00上班到19:00是算4小时加班的,也就是说厂里给我们吃饭的时间也算作加班,毕竟吃完饭就得马上进车间干活,没有休息时间。后来,也许是管理层要优化成本,美其名曰由于EICC(现已升级为RBA)的要求每周加班时间不能超过22.5,于是17:00-17:30这个吃饭时间不再作为加班时间计算,然后实行三班倒,那时候确实严格执行了,每人每周只允许加班四天。后来吧,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,只要产线需要加班,那就天天加,也无所谓什么EICC、RBA了,赶货时还可以申请打破七休一连续上两个星期的班,最多的时候记得一个月加了140个小时的班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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